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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4 访问次数:79

车轮压过晒谷场就要交100元?浙江拦路收费事件真相

2025年10月30日下午三点,苏州的王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驱车前往浙江湖州安吉县孝丰镇"竹林人家"农家乐的路上,会被三名手持竹竿的村民拦在半柏半土的村道上。"要交100块停车费!"50多岁的男子语气强硬,而王女士明明只是路过,并非停车。这场僵持近20分钟的冲突,最终以警方调解支付50元"场地占用费"收场,却在网络上掀起了关于"私人土地能否收费"的激烈讨论。

现场视频显示,当王女士试图拍摄取证时,村民伸手阻拦并大声呵斥。更让她气愤的是,期间有本地摩托车路过时被直接放行。"凭什么本地人不用交钱?"这个疑问让她当即选择报警。

派出所调解背后:晒谷场究竟是谁的地?

民警到场后调出的"农村土地确权地图"揭示了关键事实:被拦路段确实不是市政公路,柏油路面部分属于公共道路,而王女士车辆停留的泥土路段,实为村民承包的"晒谷场"。这个细节解释了为何本地车辆可以通行——村民们对自家土地的使用习惯早有默契。

"游客频繁开车进来,把我们晒粮食的场地都压坏了!"村民代表向民警诉苦,称收费实为维护场地所需。最终在民警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王女士支付50元"临时通行占用场地费",村民则承诺设置"私人区域,临时通行需协商"的标识。王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后,拿到了一张手写收条才得以通行。

孝丰镇派出所10月31日的回应引发争议,工作人员称50元是"留宿场地占用费",强调这是"民事约定的私人承包场地使用收费",而非需要审批的公路收费。农家乐老板透露,当地村民对私人承包土地临时停车收费50-100元很常见,但这样直接拦路要价的情况确实少见,"通常都会提前告知客人推荐路线"。

律师解读:村民收费到底合不合法?

土地管理法视角:承包地能随便改用途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土地。"村民承包的土地通常用途是农业生产,若要改为收费通行的'道路',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否则就涉嫌违法。"

民法典视角:用益物权不能滥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即使村民拥有土地承包权,也不能随意设置收费关卡。收费行为若未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又没有通过公示方式提前告知,就缺乏合同依据和程序正当性。"

价格法视角: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最关键的问题出在收费方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必须明码标价,禁止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本案中村民既没有提前设置收费标识,收费项目和标准也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这种'拦路要价'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即使是私人承包土地,收费也必须履行告知程序,"可以协商收费,但不能强行拦路"。

自驾游客必看:遇到拦路收费该怎么办?

结合这个案例,律师给出了三点实用建议:

首先,观察路面特征。柏油、水泥路面通常是公共道路,而泥土路、砂石路可能涉及私人土地,遇到时需格外留意是否有提示标识。

其次,保留证据。若遭遇强制收费,尽量通过手机录像记录全过程,注意拍摄是否有收费公示牌、对方是否出示身份证明等细节。

最后,理性应对。避免与村民发生肢体冲突,可先询问收费依据并要求开具票据,若协商不成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确认土地性质和收费合法性。

值得注意的是,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透露,当地正在推进"乡村道路标识规范化"工作,未来将在私人土地与公共道路交界处设置统一标识牌。而王女士在返程苏州前提醒其他游客:"去乡村游玩一定要提前问清楚路线,遇到没标识的小路最好先确认再走。"

这场50元的收费纠纷,暴露了乡村旅游发展中公共资源与私人产权的边界难题。正如一位网友评论:"村民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没错,但方式必须合法;游客享受乡村风光的同时,也该尊重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或许需要更清晰的规则和更规范的管理。(以上案例转自章丘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