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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4 访问次数:78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5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为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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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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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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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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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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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一)12月4日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公布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名单,宣传“年度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同步开展网络直播宣传。

(二)组织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坚持旗帜引领,弘扬宪法精神,开创新时代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为题的“与法同行”讲法活动。

(三)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发布“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公益宣传片、法治宣传教育法公益广告,供各地各部门免费下载使用。

(四)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宪法主题公益短信息。

(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州等地开展“万屏点亮宪法”活动,在机场、铁路、公共交通及户外商超等LED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

(六)自治区关工委、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乌鲁木齐市司法局、新疆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圈”活动,围绕宪法开展主题宣讲、演讲比赛、有奖竞答、文艺演出等。

(七)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开展“2025年自治区网络法治巡回讲”活动,组织自治区网络普法讲师团成员赴各地(州、市)开展法治宣讲。

(八)在伊犁州开展“法润伊犁”广播直播普法活动和“法律明白人”千村万户讲宪法活动。

(九)在昌吉州举办“五载法治践思行·护航发展启新程”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五周年线上成果展、短视频话题挑战赛和“阿肯弹唱进乡村”法治文艺汇演。

(十)在哈密市组建“九五”普法讲师团,宣讲五年来哈密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十一)在和田地区举办“和田法治学术交流大会”,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等单位,邀请国内专家教授开展主旨演讲、成果发布、座谈交流、观摩等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重点活动安排,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十三进”活动,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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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深刻内涵。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依法统筹抓好宪法宣传教育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宪法意识。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开展宪法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和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先进事迹,讲好法治故事,以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精神和法治力量。

来源:法治新疆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