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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4 访问次数:89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公开信息被别人拿去用,可能也会构成侵权?最近,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律师信息被平台擅自使用的案件,判决结果可能会让很多人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新的认识。

 案情回顾:律师发现自己“被合作”了

2022年8月,执业律师麦某波偶然发现,一个名为"法某"的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上,自己竟然被列为平台认证律师。平台不仅为他设置了专属页面,还展示了"执业年限""胜诉率""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甚至注明"请勿私下与律师达成合作"。

更让麦律师气愤的是,这些信息不仅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其中"执业年限"和"胜诉率"等关键数据还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而最关键的是,麦律师从未与这家名为北京法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平台有过任何合作!

发现这一情况后,麦律师立即进行了维权。不久后,广州市律师协会也发布声明,指出该平台未经律师授权公开展示广州律师联系方式等信息,涉嫌虚假宣传。

 法律分析:公开信息也不能随便用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平台是否有权使用麦律师的公开信息?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但法院认为,本案中平台的处理行为不属于"合理范围":

1. 商业目的不正当:平台通过虚假合作信息误导消费者,将本应属于麦律师的潜在客户引流到平台,损害了律师的商业利益。

2. 信息处理不准确:平台通过算法统计的胜诉率等指标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未能客观反映麦律师的执业能力。

3. 未履行告知义务:平台在处理麦律师个人信息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以显著方式告知相关事项。

 律师说法: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在哪里?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即使是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也不能随意使用。关键在于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是否合理: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合理范围',需要结合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综合判断。本案中,平台的处理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范围,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

对于平台辩称"律师执业信息是公开的商业信息",法官表示:"虽然律师执业信息属于公开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被任意使用。特别是当处理行为可能影响个人权益时,必须更加谨慎。"

 温馨提示: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重要启示:

1. 注意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即使是公开信息,他人使用也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不能损害信息主体的权益。

2. 及时维权: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 企业合规经营:企业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在使用公开信息时,要注意处理目的和方式的合法性。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普通的个人信息侵权案,更反映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新挑战。法院的判决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的边界,也提醒我们,即使是公开的个人信息,也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

 

在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数据的"生产者"和"被处理者"。只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才能在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保护好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互动问题

 

1. 你怎么看待平台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

2. 在日常生活中,你遇到过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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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普法案例为广州互联网法院参考案例(2022)粤0192民初20966号:麦某波诉北京法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律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