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子龙,男,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201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新疆正与政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昌吉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行业及社会兼职有新疆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工作经历:
2011年至2016年,任新疆某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2016年至2018年,任新疆某州党委组织部干部;
2018年至2021年,任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专职律师;
2021年至2025年,任新疆新蓝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律师;
2025年11月起任新疆正与政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先后历经检察机关、党政机关、律师行业多部门、多岗位历练,成就了既有整体宏观思维意识,又善于从细微之处和公诉思维模式中分析发掘问题、拟定处置方案的优势,熟悉刑事司法运行规律,有较高的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应对复杂局面的综合能力,在法律实务、律所管理及社会履职中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在律师业务方面,对企业合规与内控建设、涉企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涉刑领域有一定研究,主要执业方向为涉及刑事案件的控告与辩护,复杂刑民交叉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在多起重、特大案件中担任辩护、代理工作,工作能力取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诸多成功案例。多年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使得其对刑事案件全过程的工作重点有着深刻的把握,工作积极勤勉、质朴高效,且能够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
联系电话:1509969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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