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所王馨艺蓝律师此前曾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与《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环政法〔2018〕8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梳理过“总投资额”的认定规则及实务中的常见问题。那篇简析所依托的文件中,《环境影响评价法》如今已不在现行有效的法律之列;《指导意见》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其效力状态同样需要重新打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
发布时间:2026-10-28摘 要“对无违法所得被告人判令在其造成的损失范围内退赔”,是部分法院在涉众型经济犯罪实践中形成的一种裁判政策。本文以“实践做法”与“规范推力”两方面展开论述。在实践层面,该做法在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及行政法规中均缺乏直接依据。从《刑法》第64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历次“两高一部”意见,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5条、第2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
发布时间:2026-10-28第四篇一纸没等到的环评批复:未批先建的罚款基数怎么算某铝业公司的扩建项目,环评批复还没拿到,就开工了。更麻烦的是,被责令停止建设之后,施工仍在继续,设备还进行了调试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未批先建”的处罚写得很重:**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还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这个项目来说,按这个比例折算,罚款数额以百万元计——这还是按下限算的。一、备案时写的数字,会回来找你企业抗辩的
发布时间:2026-10-12第三篇裸露的煤场、铺满的防尘网:一张罚单里的"改正"执法人员走进这个矿山作业区时,看到的是几座露天堆煤场:防风抑尘网立着,洒水车也有,但喷雾设施没有投用,绿网只盖住了部分煤堆,大片原煤直接裸露在外。某矿业公司的这个项目,踩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严密围挡或者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对应的罚则是1万元以上10万元
发布时间:2026-10-09一辆辆货车开进某工业固废填埋场,把运来的废弃农膜倒进场区坑塘,再覆上一层土。过了秤,做了记录,过程看上去还挺“规范”。问题在于这座填埋场的身份。它的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意见和排污许可证上写得清清楚楚:只能接收Ⅰ、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农膜是农业固体废物,哪一类都沾不上。线索是无人机巡察时从航拍画面里发现的——覆土下方有异常。执法人员当天转现场检查、当天立案。责令改正限期清理,企业如期把农膜全部清
发布时间:2026-09-28过去一段时间,王馨艺蓝律师办理了一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四起案件,四种很典型的环境违法:一台冻住的自动监测仪,一批埋错了地方的农膜,一片裸露的煤场,还有一纸始终没等到的环评批复。 罚款数额高低不等,但每张罚单背后的逻辑是相通的:违法事实怎么认定,证据链怎么闭合,罚款数额怎么算出来,罚与不罚、罚多罚少的分寸在哪里。这些平时藏在执法文书里的问题,恰恰是企业和公众最该看懂、也最看不懂的部分。 这个系列把四起案件逐一拆开讲,重点放在企业这一侧:违法是怎么发生的,企业哪些环节没守住,罚款是怎么算出来的,事
发布时间:2026-09-28一次事故,既构成工伤,又构成侵权,很多当事人的第一反应是:“我已经从肇事方拿到赔偿了,还能找单位、找社保要工伤待遇吗?”用人单位则会问:“我们给员工买了意外险,是不是就不用再付工伤待遇了?”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当事人最终能拿到多少钱。下面我们把两条救济路径的差别、能否“双赔”,以及争议最集中的四个问题,一次讲清。一、两条路性质完全不同,不是“谁赔得多选谁”1. 请求权基础不同工伤路径基于
发布时间:2026-09-24摘要:收到离婚传票,当事人一心想争输赢。新疆正与政律师事务所葛新雪律师劝他:先定性(离不离),再定量(怎么分)。最终,妻子开庭前一天撤诉,一个家得以保全。
发布时间:2026-09-16导语: 在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中,发包人常说:“审计还没出来,不能结算”“审计金额低于合同价,多付的要退”。承包人则困惑:审计报告到底能不能直接决定工程款?如果审计长期不出、金额明显不合理,能不能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本文结合现行法规与类案裁判,就“审计”与“工程造价鉴定”的区别、联系和实务边界进行探讨。
发布时间:2026-09-15Apache License 2.0 是全球使用最广的宽松型开源许可证之一,Android、Kubernetes、Flink、Cassandra 等重量级项目都在用,堪称企业级开源软件的首选。也正因“宽松”,不少开发者和企业把它理解为“可以随便用”,忽略了其中的专利条款、NOTICE 文件要求和商标限制。本文从律师视角解读 Apache 协议,重点回答一个核心问题:基于 Apache 代码产生的作品,什么情况下须遵循 Apache 协议,判定要素又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9-07